因工作需要,我公司受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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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四川瑞凯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瑞凯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巴中人才网
2024-08-02
2570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受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岗位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 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警务辅助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无残疾、无纹身;裸眼视力4.8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有其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其他单位或机构开除辞退或解聘;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保障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我司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一楼监控室设现场报名点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报名表》一份(见附件,请应聘人员以电子表格形式填写好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贴一张彩色免冠近照);

(2)身份证、学历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有则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有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后需写上姓名)

5.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中有关招聘条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诚信报考原则,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

6.由用人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按通知时间到恩阳区人民法院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减分)×50%+面试成绩×50%

1.体能测试。

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8:00

地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评分标准参照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执行)
2.笔试。

时间:2024年8月1日(具体时间根据体能测试结束时间现场通知)

地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政治理论、职业素养等

3.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4.加减分项。

(1)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擅长球类运动(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经测试水平较高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3分。

(3)有驾驶证具备驾驶技能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1分。

(4)体重指数超过确定范围的视情况酌情减分。体重指数确定范围计算方式:体重指数=【身高(cm)-110】×2.5。

符合加分条件的请在报名时递交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一份,满足上述条件的在体能测试和笔试的总成绩基础上累计加减分。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出现分数相同时,取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进入体检人员电话另行通知。

考生未参加以上其中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过公示合格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1个月,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参照恩阳区人民法院已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五、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27-3369016

咨询电话:0827-3369022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用人单位解释为准


附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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